眉山市2026年度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进行时

为保障居民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望广大城乡居民在集中缴费期内
尽快办理参保缴费
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2025年10月20日~2026年2月28日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国家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700元/人,个人缴费与国家补贴共同构成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
大病医疗保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即自动参加大病医疗保险,个人无需缴费;
补充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50元/人。需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单独缴纳不生效。
“今年不交,明年再补”?
这种想法风险极大!自2025年起
相关政策对中断参保行为实施约束
一次“省几百元”的决定
可能换来数万元的自费账单
中断参保
自2025年起,断保人员再参保的,适当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每断保1年,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累计降低额度不超过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断保之后再次参保的,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
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2025年度未参保缴费或未在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3个月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 (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原则上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
坚持参保
可以提升保障待遇
是家庭长期健康规划的更优解
连续参保
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可叠加,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居民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
家庭共济
四川省内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为近亲属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来源:眉山智慧医保微信公众号
编辑:封雅娟
审核:余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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