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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心的长护险问题,您问我答来啦(第二十八期)

洪雅县医疗保障局 2026-10-30 16:01 2658

近期,小编梳理了群众关心的长护险常见疑问,快来看看有没有您想了解的呀!

Q:
为什么要将居民医保与长护险共同缴费?
A:

长期护理保险是独立于基本医疗保险的“第六险”,主要解决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问题。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未就业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按年筹集资金,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共同缴纳,筹资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构成,二者比例为1:1左右”,个人交一半,政府补一半。因此,长护险与居民医保同步参保、同步缴费,是国家层面统一的制度安排,并非地方自行捆绑。




Q:

长护险个人缴费金额为什么是36元/人·年?

A:

根据四川省统一标准,长护险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具体为36120元/年)0.2%启动,因此,长护险合计筹资36120×0.002≈72元/人·年。筹资由个人和政府共同分担,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比例为1:1左右。我市2027年度未就业城乡居民长护险个人缴费标准为36元/人·年,财政补助36元/人·年。




Q:
居民缴纳长护险后能享受什么待遇?
A:

我市经评估后的重度失能城乡居民,居家护理基金支付标准为70元/小时,月封顶840—1050元/人,机构护理27—33元/床日;个人全年仅缴费36元,个人缴费部分平均每天不到一角钱,而一旦发生失能,保障力度是缴费额度的数百倍。




END



来源:眉山智慧医保微信公众号

编辑:封雅娟

审核:余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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